轉知:「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之適用對象,納入公教員工子女,並自即日起生效。

一般公告 |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2019-06-14 18:29:04 點閱:895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6月12日總處給字第1080036089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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