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67213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學生假期安全,請各校利用集會加強提醒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
三、 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四、 另請各校於108年6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建置與更新緊急聯絡人(首長、業務主管、業務承辦人)資料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網址:https://csrc.edu.tw/),俾利緊急事件聯繫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