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交通安全用路觀念宣導

一般公告 |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2019-12-12 22:42:46 點閱:727
一、 依據彰化縣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報108年12月4日彰交聯字第1080094939號函及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108年12月4日交安發字第1085016219號函辦理。
二、 宣導用語「面向來車靠邊行走較安全」、「騎乘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電動自行車不可載人」、「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可超過25公里」、「酒駕零容忍」、「路口慢看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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