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10年3月2日起開始徵件,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一般公告 | 張貼者: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2021-01-20 16:15:02 點閱:599

參選資格

()教師組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學生組

. 1、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受理期間11032(星期二)起至413(星期

)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

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

郵戳為憑親送者請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

檢送實施要點1倘有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胡小姐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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