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核定107及108年「國民旅遊卡」制度,維持現行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之規定。

一般公告 |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2018-01-08 07:16:00 點閱:1137
檢附來函1份
近月內熱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