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以院臺衛字第1060040467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一般公告 |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2018-01-08 07:45:16 點閱:1357
一、 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18日臺教學(五)字第1060182427號函辦理。 二、 檢送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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