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110年7月26日,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一案。

一般公告 |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2021-07-14 16:09:46 點閱: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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