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暨反霸凌相關宣導事項,請參考。

一般公告 |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2022-01-12 13:59:56 點閱:694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辦理。

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法令」專區,請參考運用。

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本縣防制校園霸凌專線(8357885)。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四、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

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請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教育部校園防治霸凌專區:

https://bully.moe.edu.tw/activity/123

近月內熱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