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自107學年度開始,本縣國中小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 初選積分採計皆以100分為滿分

一般公告 |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2018-01-26 07:03:18 點閱:1064
一、依據本縣國民中小學106學年度第17期校長及第18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試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彰化縣政府來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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