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以臺教社(二)字第1122401540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一般公告 |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2023-05-17 13:09:38 點閱:2283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2日臺教社(二)字第1122401540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旨揭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林小姐(電話:02-7736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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