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奉獻獎選拔及表揚要點」第4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7日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行政規則修正規定

一般公告 | 張貼者:輔導主任
張貼日期:2024-02-15 15:32:10 點閱:580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2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122605253B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魏科員,電話:02-7736-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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