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部公告 ] 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至第19條之2、第21條、第102條及第104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4年7月9日修正公布,自115年1月9日施行。

內部公告 |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2026-01-09 09:28:23 點閱:91
[ 內部公告 ] 本功能限登入後瀏覽!
近月內熱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