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114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申請

一般公告 | 張貼者: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2026-02-12 14:22:13 點閱:137

 

【獎助公告】114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申請

為減輕家庭負擔,本校即日起辦理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軍公教遺族及失能榮軍子女就學優待申請。請符合資格的家長於期限內備妥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

📅 申請期限

即日起至 115 年 4 月 9 日止(請務必於期限內完成,逾期恕不受理)。

👥 申請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且依法領受撫卹金之在學子女(含婚生子女、養子女或無子女者之同胞弟妹):

  1. 軍公教遺族:軍公教人員因作戰、因公、因病或意外死亡者。

  2. 失能榮軍子女

    註:軍公教人員指陸海空軍現役軍警及政府機關、學校編制內人員。

💰 優待項目與標準

優待項目包含:學雜費、主食費、副食費、制服費、書籍費

撫卹類別 優待標準
因作戰或因公死亡 給與 全額 公費優待
因病或意外死亡 給與 半額 公費優待

⚠️ 重要提醒:

  • 排他原則:若已領取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或學雜費減免(如弱勢助學、其他部會補助等),學校將扣除重複項目後,覈實發給差額(獎學金性質之補助不在此限)。

🚫 停止優待說明

若學生有下列情形,將停止補助:

  • 依法喪失或停止領受撫卹金。

  • 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自離校月份起停發主、副食費。復學或重新入學時,該學期已領取之優待不得重複請領。

  • 轉學至其他縣市學校。


💡 申請方式:

請符合資格之同學/家長,儘速親洽本校輔導室輔導組領取申請表格並辦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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