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組別:
(一)依學生年級分為:
1.國小低年級組(國小 1 至 3 年級)。 2.國小高年級組(國小 4 至 6 年級)。
(二)依語文種類分為:
1.閩南語。 2.客語。 3.原住民族語。
(三)單一組別、類別,每校至多 3 件(最多合計 18 件)。
二、作品主題:不設定主題,自由創作,以創作豐富多元之主題內容為原則。
三、作品規格:(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分)
(一)作品應求形式完整(如封面、封底、內頁、頁次…),適合國小學童閱讀;每一作品內容不得少於 10 頁,最多 20 頁。
(二)應徵作品不設定主題或文體(如:散文、詩歌、故事…均可),但必須自行創作,使用材料不限(水彩、蠟筆、水墨…皆可),以方便展示為
原則。
(三)作品以原始手工完成後送件,不可以印刷或手工完成後再經印刷或影印處理後送件(不符規定者,將不予評比)。
(四)繪本大小不設限。繪本製作之文字部份請一律以橫式(由左至右)書寫,字體大小不得小於 14 號字(14 號可)。
(五)得獎作品之成果專輯裝訂擬於左側。
(六)圖文並茂,文字限 800 字以內為原則。部分閩南語用字疑慮,可用音標標音或全文用音標書寫亦可。
(七)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人數至多為二人。
(八)作品不符規格要求,取消參賽資格。
(九)作品無論是文或圖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他人作品、侵害他人著作權或涉及違反相關法令,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
參賽及得獎資格。
四、送件時間:自 107 年 11 月 9 日至 11 月 20 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一)參賽者均需填寫報名表,請將報名表及作品以郵寄或親送至華南國小輔導室收(彰化縣花壇鄉中庄村中橋街 226 號 ),信封請註明「臺灣母語
繪本製作比賽」。
(二)送件時請一併將文字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chien0424@chc.edu.tw。
五、請參閱附件